自2025年11月27日起,保定市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物运输车辆(含专项作业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物运输车辆)每日9时至17时允许在东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南二环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城市核心区域东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南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全天限制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内区域通行。
三、蓝牌照货物运输车辆(含专项作业车)、轻型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物运输车辆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19:00)限制在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其他时间此区域可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通行。
五、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等货物运输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或到市民服务中心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新能源工程运输车办理通行证可放宽通行时间和路线。为提高通行效率,无需进入主城区的车辆可绕行保定绕城高速(荣乌高速—京昆高速—沧榆高速—京港澳高速)。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物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来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主城区各区政府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2年12月3日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货车限行】可获保定及各地货车最新规定、限行限行车辆/时间/区域、货车通行证办理、处罚规定
保定市定于11月29日(本周六),上午10:00一次性发放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券793个。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对保定商场周边的商场东侧路、商场后街、商场街实行机动车限时单向通行管理。
可通过交管12123、“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或到市民服务中心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
各位火车司机朋友们注意!保定这些区域货车在规定时间内限制通行!本文将持续为大家更新限行政策。
保定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保定市在本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保定市在本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保定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截至目前暂无恢复限行的通知!
保定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不过货车仍然有限行措施。
保定市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目前主城区有货车限行政策。
机动车暂无最新限行政策,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市已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目前还有货车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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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调整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2025.11.27起执行) - 保定本地宝
【导语】:自2025年11月27日起,保定市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规范货物运输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保定市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物运输车辆(含专项作业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物运输车辆)每日9时至17时允许在东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南二环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城市核心区域东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南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全天限制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内区域通行。
三、蓝牌照货物运输车辆(含专项作业车)、轻型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物运输车辆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19:00)限制在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其他时间此区域可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通行。
五、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等货物运输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或到市民服务中心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新能源工程运输车办理通行证可放宽通行时间和路线。为提高通行效率,无需进入主城区的车辆可绕行保定绕城高速(荣乌高速—京昆高速—沧榆高速—京港澳高速)。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物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来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主城区各区政府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2年12月3日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物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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